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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游骤然升温 环保存挑战政策待完善

※发布时间:2018-7-23 17:27:41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当高冷的南极成为旅游热门地,旅游企业纷纷推出相关产品“掘金”,大批消费者更是跃跃欲试。但纷至沓来的游客,有可能让南极环保压力随之攀升。为进一步规范南极活动,国家海洋局近日发布了《南极活动管理》,将旅游等商业活动纳入管理范畴,并详细了游客的“环保职责”。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其实目前从事南极游的旅游企业均接受最严苛环保要求,在相关管理新规出台后,旅游企业更应按规行事,同时强化游客环保意识,逐渐消除对南极游的质疑,使这一高端旅游产品能够可持续发展。

  随着消费的升级,极地旅游逐渐被大众所接受。据权威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赴南极旅游客源地,仅次于美国,从2008年的不足100人次到2016年的3944人次,九年时间里增长了近40倍,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攀升。

  借着南极旅游的走热,各家旅行社和OTA等旅游企业争相推出南极旅游线路。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南极游包括跟团游、定制游以及只购买到南极船票等方式。据了解,飞猪主推南极包船专线,今年春节前后,飞猪南极专线名游客送到南极半岛,人均价格为5万元左右。同程旅游近日也发布了2018-2019年的极地游产品,这些旅游产品中,价格最高的达到60万元以上,最低的售价也在7万元左右。而携程旗下鸿鹄逸游推出的北极至南极的产品,最高售价达88万元。传统旅行社也加入了南极列,2018年,众信旅游将会推出4、5条南极旅游线路。凯撒也有多条邮轮线元的“经典南极探索-南极深度+阿根廷乌拉圭16日之旅”;人均82800元的“经典南极探索-南极深度+阿根廷乌拉圭巴西22日之旅”等。

  此外,无二之旅、6人游等定制游企业也参与其中,根据不同路线和要求有着不同的价格。与此同时,国外售卖船票的海达路德游轮网站以及飞猪平台上均有南极船票销售。

  事实上,由于地理因素,中国游客前往南极旅游并不算便利,少则转机一次,多则三次甚至更多,最后再通过坐船到达南极,往返仅路程就要近一周时间。不过,2017年底,海航集团旗下子公司金鹿公务航空运营的航班就已经成功从中国直飞到达南极。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或许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直飞南极航线开通。

  奇迹旅行副总经理马文婷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极旅游市场潜力十分巨大,近年来也持续升温。首先游客在认知度方面不断提高,其次随着游客消费升级,南极游准入门槛降低,产品价格变得越来越普惠。“南极游市场预计未来发展前景还是比较好的,因其独特的目的地特征、资源的稀缺性,都对消费者具有极强吸引力。”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则告诉记者,中国人热衷于去南极旅游是国家进步的表现,但是对于旅游者和旅游企业来说,行为规范更加重要。

  随着南极游人数的不断增多,如何避免污染以及生态被也成为一大挑战。据了解,南极属于高寒地区,极端的自然条件,让当地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恢复能力差,水自净能力差,一旦污染,很难复原。如果任由无序发展,必然会带来生态。

  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曾有报道称,有游客在南极追着企鹅拍照,冲入企鹅群留影。更有人罔顾、不在乎吓到企鹅,在极近距离举相机拍摄。

  也许有了,目前所有登陆南极的游客都将面临最为严苛的环保要求。商报记者在飞猪为游客准备的行程手册里看到,单是环保规范和注意事项就有30余项,有些要求甚至堪称苛刻。比如为了南极远离侵略性,手册要求游客必须彻底清洁和检查衣物,包括口袋、尼龙搭扣、裤管褶边、鞋底,确保穿着物品没有尘土或有机物。登陆前,还要再套上经过消毒的防水靴和干净的冲锋衣。游客登陆后行走路线也必须按照领队的,不能随意游荡,更严禁踏足在青苔覆盖的土地上,避免损伤植物。一旦出现违反要求的情况,游客本人甚至整个团队都可能无法再次登陆。

  为了能够在促进南极旅游的同时南极地区的生态,近日,国家海洋局在其官网也公布了经审议通过的《南极活动管理》(以下简称《》)。《》提出对南极及生态有特殊影响的部分考察活动需获得许可;开展南极活动的,应编制影响评估文件,并报国家海洋局;对南极活动组织者和活动者将建立南极考察活动的征信体系;将根据南极自然和生态承载能力建立南极活动总量控制制度。

  国家城市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对商报记者表示,国家海洋局作为海洋主管部门发布这个及时到位,是我国履行国际责任的一种体现。新规的出台,能够有效促进南极旅游等规范化发展,也在国际上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南极需要世界多国的共同努力,只靠中国一个国家是不够的。”另外,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我国游客数量持续攀升,中国在南极的“朋友圈”中越来越活跃,也必将掌握更多旅游话语权。而旅游企业如果能够始终符合环保要求,加之产品价格降低,未来中国人赴南极旅游的市场还有很大增长空间。

  尽管近期新政接连发布,但我国对于极地科考、旅游等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颁布了第412号令,对南、北极考察活动实行审批制度。2014年,国家海洋局发布《南极考察活动行政许可管理》,对可能给南极和生态系统带来较大影响的6类活动进行许可管理。自加入《南极条约》以来,我国还陆续批准了《关于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等重要国际南极法律文件。

  不久前,市旅游委也要求各大旅行社出团前30天备案团队信息,同时游客要签订环保承诺书,减少对南极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据了解,在南极活动的管理方面,国家海洋局主要负责组织和审批许可等事情,而旅游主管部门则主要对旅游企业行为合规进行监管。不过,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副巡视员陈丹红也公开表示,由于我国南极立法仍处于立法计划阶段,出台尚待时间,使得相关的提出缺乏上位法依据。中国海洋大政学院副院长董跃也提到,目前针对南极旅游等活动出台的只是政策性法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游客、企业相关,也只是违规而并非违法,约束力确实较弱。

  更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欧美等国家已经出台了南极的相关法律,例如美国早在1990年就颁布了《南极保》,其在南极从事矿产资源活动,因为此项活动对南极的是无法估计的,1993年美国制定《国家政策法案》,该法案也适用南极地区,积极推动南极。“我们期待南极相关法律的尽快出台,同时未来管理部门还将细化,使南极活动规范化。”陈丹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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