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往昔,申请一个商标需要你有“窖藏女儿红”的耐心,没个三两年,你都甭去商标局官网查询进度。不信你来看看下面这张图。
2010年我国国内商标注册量居然大于申请量,乍看起来很不合逻辑,总共才申请97万多件商标,核准注册的怎么可能有121万多件呢?
其实啊,是因为当时的商标审查周期特别长,法规的是18-24个月,但实际情况中还有修改、补证等各种情况,导致光审查周期就要个两三年。
所以2010年的商标注册量大于申请量并不稀奇,因为很多2009年、2008年甚至是2007年提交申请的商标直到2010年才审查通过。
注册一个商标要花这么长的时间自然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随着市场的成熟、商标申请量的增加,缩短商标审查周期是大势所趋:
6个月,这和以前的两三年简直是判若云泥,搁8年前想都不敢想。为了逐步达到这一目标,商标总局又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 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公告一共提及5个时间点。
申请人同时办理名下多件国内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转让、续展、注销、许可备案、更正及补发注册证等申请事宜时,相应的变更证件、身份证件和代理委托书都只需提供一份;
商标局将合并商标变更申请的书审与审查环节,取消书审环节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受理通知书》流程。
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又包括书件审查、规格审查和申请类别审查等,其中书件审查就是对申请材料的齐全度、准确度等进行审查,简称书审。形式审查的重点就是书审,书审(1-3个月)后,商标局会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受理通知书》以知会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取消的环节是“商标变更”中的书审发放通知书环节,商标申请、转让等其他事宜的该流程仍存在(续展的该流程4月1日起取消)。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名下多件商标的变更时,网申系统会自动将已填写的申请信息和上传的文件带入下一件商标的申请,申请人无需再重复填写和上传。
商标局将合并商标续展申请的书审与审查环节,取消书审环节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或《受理通知书》流程。
因商标变更审查不再发放通知书,为免拖延,商标局必须在收到商标变更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变更申请的首次审查;
因商标续展审查不再发放通知书,为免拖延,商标局必须在收到商标续展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续展申请的首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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