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将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环境常态化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为契机,科学合理调整划定生态红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功能区,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红线。强化生态修复和治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珲春市还将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体等行动,逐步形成综合防治长效机制。重点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各乡(镇)党委、协调配合,建立网格化管控机制,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加油站双层罐,在年底前完成2个加油站的工作,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剩余3个加油站的工作。加快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同时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范市创建工作,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整合资源,扎实开展环保“十进”,促进参与,统筹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在全市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风尚。同时,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对项目实施及运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推进英安镇大荒沟村、里化村、双新村和向阳村4个村的农村连片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