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答辩、专家审查,拟将市区雁栖镇等276个镇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其中省8个特色小镇入选。公示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日。
7月27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4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答辩、专家审查,拟将市区雁栖镇等276个镇认定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其中省8个特色小镇入选。公示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