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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12-8 6:40:30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专科院校的招生工作有关,并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及社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开设专业及专业方向: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西餐工艺、旅游管理(线上营销方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六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第十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李老汉的幸福生活成绩合格者,颁发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监督邮箱:/p>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国家招生相关,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高考统考学生,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我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为依据,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和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二十六条 身体条件:根据酒店及旅业工作的特点,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第二十七条 认同:报考我院考生需认同我院根据酒店行业所特别要求的教育和严格的行为规范,进入教学区需着商务正装。

  第二十八条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的不能录取的情况外,根据我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行业从业要求,对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有下列疾病或缺憾者,学院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西餐工艺,学费均为:12800元/年;旅游管理(线上营销方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费均为:9800元/年;住宿费:2800元/年。

  第三十条 除我院外的任何其他单位与个人向学生收取学费或其他费用均为违法行为,与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无关。

  第三十一条 我院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为了高考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录取期间考生应通讯畅通,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并及时与我们联系。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以上各项政策由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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