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月23日,从新加坡回国的市民赵先生等人,在22日结束了14天的集中隔离之后,被要求当晚转移到老家的另一家酒店继续隔离7天。每天费用460元,需一次性缴纳全款。由于事发突然,赵先生等人没有那么多钱,被酒店工作人员入住,导致在楼下滞留一夜。另一名当事人梁女士表示,她的父母没有带够钱,最后还是她先转了钱才办理入住。
还没入住就要求隔离人员交齐全款,哪怕是先交一部分或者打借条也进不了酒店大门,只能滞留在楼下过夜……可以说,涉事酒店处理此事时,也是够“强势”的。但这样的“强势”,不只不近情理,也有违隔离政策的本意,让隔离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从视频来看,这些隔离人员的经历多发生在新旧政策过渡期。此前各地对入境人员实行14天隔离政策,但随着国内一些地方疫情反弹,多地升级了入境人员隔离政策,将原本的14天隔离时限改为“14+7”。正因措手不及,赵先生等回国人员在结束了14天隔离后被转运到新的酒店时,一时凑不齐费用。这原本有客观因素在其中,涉事酒店不分就让人在外过夜,显然难言妥当——对涉事酒店来说,为隔离人员留下“补缴空间”,又有何不可呢?
这次的事件对隔离酒店选取工作不无:相关部门从前期隔离酒店选择到日常监管,都应通过排查评估、现场整改、加强业务指导等工作,提高定点隔离酒店的服务质量,确保隔离期间的服务保障;还要提供多层次的隔离酒店供选择,协调支付房费有经济困难的隔离人员转移酒店。
毕竟,作为指定的隔离酒店,做着防疫隔离的生意,却在服务环节掉链子,甚至因此出现与隔离人员的纠纷,对当地形象也是种损伤。
眼皮跳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