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2-4-8 14:05:31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魏伶优为了加强喀什古城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近日,喀什市出台了《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方责任,在景区内建立了喀什市古城消防救援站。

  随着喀什地区旅游业快速发展,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前往游玩,为了更好保障游客和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喀什市人民出台《办法》,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办法》明确了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并公开景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疏散线图、消防救援站、紧急避难场所等。

  《办法》要求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目前,景区内消防救援站、新建的107个消火栓已经投入使用,新组织成立了6个义务,配发了6辆消防摩托车和一批灭火救援器材,还建立了喀什古城应急救援队,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郭玲 德)